羊城晚報訊 記者劉珊,通訊員隋紫萱報道:11日,廣州出臺地方技術規範《連鎖超市服務質量規範》,將於8月1日起實施。規範要求,連鎖超市應在售賣區顯著位置公示生鮮食品抽查監測結果。
  目前,國內涉及超市服務的標準比較缺乏,導致不同地區的連鎖超市服務質量和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對此,廣州市質監局發佈了地方技術規範《連鎖超市服務質量規範》,對連鎖超市服務質量、服務環境及設施、營運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不符合規範要求的連鎖超市將進行整改。
  規範顯示,設置生鮮商品的店鋪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櫃/庫和冷凍櫃/庫,冷藏櫃(庫)溫度為-2°C至5°C,冷凍櫃(庫)溫度不高於-18°C。連鎖超市還應在售賣的顯著位置公示生鮮食品抽查檢測結果。
  對於臨近保質(保存)期的商品,規範要求連鎖超市應有預告警示制度,對限期內無法出售的商品應進行撤庫和下架工作。對於降價商品應使用降價標簽,如實標明降價原因、原價、現價等。
  同時,不應贈送保質(保存)期標誌不清、不明或缺失的產品,以及質量不合格或過期的產品。不製造虛假降價等促銷信息,降價促銷過程中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促銷商品的售後服務水平。
  規範還要求連鎖超市應建立起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機制、處理預案和具體處理措施。發生突發事件時,從業人員要遵循“顧客安全第一”的理念,保持冷靜,有序地組織顧客安全脫離危險區域,危急時應及時報警。
  劉珊、隋紫萱  (原標題:生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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