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翟小功 李洪
  在平衡木上,運動員不管是思想上還是行動上稍有失衡,都很快會從平衡木上掉下來。其實,在官場上也是如此。
  “如果再給我一個做官的機會,對於那些生意場上的所謂‘朋友’,能離多遠我一定離他多遠。或許,這樣就不會因經不住誘惑而打破內心的平衡,最終落得這般田地。”這是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黨委書記吳坤孟遲到的悔恨。近日,吳坤孟因受賄600萬元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八萬元。
  事實上,“心理失衡”是吳坤孟近年來的真實寫照。隨著職位的升遷,吳坤孟的身邊漸漸圍繞起一些生意場上的“朋友”,這些人出手闊綽、揮金如土的氣派讓他禁不住羡慕嫉妒,雖是鎮上“一把手”,但工資畢竟有限,比起“朋友”們的花銷實在是捉襟見肘。就這樣,他逐漸迷失了自己,走向貪腐的不歸路。
  4月18日,《法制日報》連日來採訪多個部門,瞭解到演豐鎮委書記吳坤孟因“心理失衡”貪腐600萬元一案的詳情。
  違規轉讓集體土地
  海南省海口市演豐熱帶作物場1306畝土地、一個名叫吳駿東的商人,成了時任海口演豐鎮黨委書記吳坤孟、副書記兼鎮長陳江(已判刑)兩位鎮“一把手”的滑鐵盧。
  現年51歲的吳坤孟於2006年9月來到演豐鎮任職,比陳江晚了3年半,且不是演豐本地人。提起吳坤孟,與他共事過的人不約而同地評價道“人好”。所謂“人好”,指的是他的性格較為溫和,待人接物親切有禮,工作作風比起性格霸道的陳江而言更多了一份柔性。
  然而,也正是這樣的性格和作風,便得他作為黨委書記對陳江這個副書記兼鎮長的領導和管理顯得略為軟弱。對於陳江強硬的工作作風和違反程序的一些作法,吳坤孟往往只是“睜隻眼閉隻眼”不聞不問,而陳江也在心知肚明中與吳坤孟維持著錶面上的一團和氣。
  記者瞭解到,吳駿東作為演豐本地的商人,深知其中利害關係,因此,2009年下半年,在得到陳江承諾幫助操作演豐熱作場和廣物公司之間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之後,吳駿東很快找到了吳坤孟。
  “吳駿東對我直截了當地提出要求,希望在演豐熱作場向廣物公司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上得到其支持,並同樣承諾事成之後給予好處費。經過兩天的考慮,我答應了吳駿東的要求。” 吳坤孟供述稱。
  不久,在陳江就此事“打招呼”式地來到他的辦公室彙報時,吳坤孟只是簡單地指示道:一定要做好熱作場群眾和租戶的工作,要多爭取一些利益給群眾,不要引起群體事件和上訪告狀。兩位演豐鎮黨政一把手幾分鐘的碰頭,完成了對這起涉及金額上億元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的商量,並心照不宣地達成了一致意見。
  經查,吳坤孟在明知廣物公司和演豐熱作場之間的土地轉讓沒有經過審批程序及未向有關政府部門提出申請的情況下,利用職權對美蘭區政府隱瞞了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也未按規定組織村民對土地轉讓一事進行討論,使得廣物公司在程序違法的情況下與海口演豐熱作場簽訂了轉讓1306畝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合同,並支付了土地出讓金及補償費。
  600萬迂迴裝口袋
  2010年2月,廣物公司1億多元的土地出讓補償款轉入吳駿東開設的海南天地通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賬戶。在按照承諾向陳江支付了1102萬元好處費後,吳駿東再次找到吳坤孟,準備向其支付600萬元表示感謝。
  吳坤孟稱,面對600萬元的巨大利益,此時的他已經感覺無力抗拒,多年來黨紀國法的約束、廉潔奉公的信念在這從天而降的巨款面前土崩瓦解。但是一貫謹慎的性格卻讓他不敢效法陳江直接利用親信冒充租戶明目張膽地領取這筆錢。他找到了自己的一位朋友孫某。孫某是一個生意人,因為生意上的事找過吳坤孟幫忙。
  “吳坤孟打電話要求我另用他人的名字開個銀行賬戶給他。對於吳坤孟的要求我並沒有多問,直接找了自己的另一位朋友孫某清,孫某清再叫自己妻子用她姓名到銀行開設了一個銀行卡。” 孫某供稱。
  經過幾道轉手的銀行卡很快送到吳坤孟手中,吳駿東指使自己的手下將600萬元轉入了吳坤孟提供的這個神秘的賬戶。很快,吳坤孟分多次將錢取出,購買房產、車輛及消費,案發時,600萬元已揮霍。
  欲蓋彌彰終選自首
  “作為生意人的吳駿東為何要巴結自己,給自己這麼大的好處,心中最清楚,當手中的權力被無情出賣後,自己做為一名領導幹部的權威、底氣和自信就全部淪陷了,而掌握自己這些把柄的,是一個唯利是圖、毫無情義的生意人。” 吳坤孟稱。
  據瞭解,為了讓自己稍微心安,吳坤孟專門找來孫某等幾個社會上的朋友請吳駿東赴了一場“鴻門宴”,席間孫某言外有音地“提醒”吳駿東做事要講義氣不要亂說話,而自認為花了錢辦了事已經“兩清”的吳駿東聞言感覺受到威脅,雙方不歡而散。
  2011年中旬,陳江因演豐熱作場土地違規轉讓一事開始接受司法機關的調查,隨著調查的逐步深入,吳坤孟開始寢食難安。於是,他再次找到孫某等幾個朋友,讓他們代其退還200萬元受賄款給吳駿東,要求吳駿東寫下收條。
  同時,吳坤孟還偽造了一份合同,合同的內容是孫某清從吳駿東處承包廣物公司徵下演豐熱作場1306畝土地的圍牆和土地平整工程,並要求孫某清和吳駿東都在假合同上簽了名。按照吳坤孟的如意算盤,一旦自己受賄一事東窗事發,這份假合同就可以證明吳駿東轉入銀行卡中的錢是為支付孫某清承包工程的費用,與已無關。
  2011年7月,陳江被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立案偵查,作為案件的知情人,吳坤孟被請到檢察院配合調查瞭解相關情況。
  “當時想自己面前只有三條路:一條是自殺,一死百了,可又想到自己有老有小,有太多東西割捨不下,再說這幾年國家法律對經濟犯罪已經很少判死刑了,既然罪不至死卻要親手結束自己的生命,怎麼想都不甘心;另一條路是逃亡,但東躲西藏、戰戰兢兢,人不是人、鬼不是鬼,這樣的生活對於習慣了安逸享受、受人尊重的的人來說,簡直生不如死;那麼最終只剩一條路了,自首。既然終歸是免不了、逃不掉,與其坐著等檢察機關上門,還不如去勇敢面對。” 落網後的吳坤孟曾經這樣講述他的思想鬥爭。
  2012年7月,在糾結了一年之後,吳坤孟主動來到美蘭檢察院。他請求辦案人員給他一支筆、一疊紙,象工作中起草一份報告、安靜地坐在桌前,清楚而徹底地把自己受賄的經過書寫出來,親手把材料交到辦案人員手中。
  心理失衡被拉下馬
  提起吳坤孟的從政道路,其和陳江完全不同。原先,他是一名小學教師,後來歷任海口市靈山鎮計生辦主任、靈山鎮黨委副書記、美蘭區新埠街道辦主任,到海口市演豐鎮黨委書記,案發時擔任和平南街道工委書記。
  這是一個典型的科班出身的官員,經歷了組織多年的教育培養,也是靠著自己的努力工作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的。然而,為何他和陳江最終殊途同歸,在同一件事上栽了跟頭?
  “心理失衡”是吳坤孟近年來的真實寫照。隨著地位的升遷,吳坤孟的身邊漸漸圍繞起一些生意場上的“朋友”,這些人出手大方、揮金如土的氣派讓他禁不住羡慕嫉妒,雖是一方領導,但工資畢竟有限,比起“朋友”們的花銷實在是捉襟見肘。
  據悉,和朋友們的交往中,一些諸如“花錢買官”的社會“潛規則”也日漸侵蝕著吳坤孟的世界觀,他從一位小學教師成長為鎮委書記實在不容易,為了晉升,一方面積極工作,另一方面也開始積累金錢,以適應“潛規則”的需要。握有實權的領導幹部一旦信念動搖便如河堤決口,行賄人為了他們手中的職權奉上重金財物來拉關係,最終二者一拍即合,成為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典型。
  “如果再給我一個做官的機會,對於那些生意場上的所謂‘朋友’,能離多遠我一定離他多遠。或許,這樣就不會因經不住誘惑而打破內心的平衡,最終落得這般田地。”這是吳坤孟遲到的悔恨,也是對每一位領導幹部敲響的警鐘。
  說“法”
  “心理失衡”易催生腐敗官員
  有研究結論表明,導致官員落馬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心態失衡,心態失衡已經成為一部分官員走向質變的催化劑。一般來說,當一個人心態失衡時,往往會通過某種方式尋求“補償”,以求得心理安慰,達到心態平衡。而當官員以錯誤的思維、錯誤的方式獲得錯誤的“補償”時,就會出現違法違紀現象。
  因此,面對當今社會形形色色的誘惑,各級官員都要不斷做好心理調整,保持心理平衡,可以說這是一道“防腐堤”。而要築牢這道“防腐堤”,最根本的就是要像著名作家鄭逸梅說得那樣:不與貴交我不賤,不與富交我不窮。淡泊名利,榮辱不驚。這樣,才能增強拒腐防變的“免疫力”,在誘惑面前,才不至於迷失方向、心理失衡,以至於貪污受賄。(邢東偉)
  鏈接
  52歲的葉志翔落馬前官至浙江省衢州市市委常委,享受正廳級待遇,同時還是全國最大的氟化工生產基地掌門人,巨化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官、商雙重身份,使葉志翔在政壇和商場左右逢源,成為別有所圖者競相追逐的目標。但這一切在2009年8月26日戛然而止,那天葉志翔因涉嫌受賄罪被浙江省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捕。近日,葉志翔及其妻子黃巨英被溫州市檢察院以受賄罪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至2009年間,葉志翔在擔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總經理、董事長、黨委書記,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40餘萬元、港幣7萬元,其中黃巨英參與共同受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8.9萬餘元。案發後,葉志翔、黃巨英退出贓款、贓物共計價值人民幣43.5萬餘元、港幣7.8萬餘元。
  法制網海口 4月20日電  (原標題:海南一干部因“心理失衡”單筆受賄600萬獲刑13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j83vjvz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