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安11月2日電(記者石志勇? 薛天)“扔水彈”“放藏獒”“潑大糞”……關鍵字行銷原本是愉悅身心、遍地開花的廣場舞活動,近期卻因噪音擾民而糾紛頻發。這一群眾自娛自樂的公益活動,似乎正演變為有損公眾利益的“公害”,如何調和其中矛盾引人關註。
  市民:不堪其擾 室內設計糾紛頻發
  201結婚3年以來,國內一些地方圍繞廣場舞噪聲的糾紛呈激化趨勢。4月,成都一小區幾家臨街住戶由於長期受廣場舞音樂困擾,一氣之下向跳舞人群扔水彈;8月,北京昌平區一男子因嫌小區廣場舞音樂聲音過大,鳴獵槍並放藏獒沖入跳舞人群,所幸沒造成傷害;10月,武漢一小區內正在跳廣場舞的人群遭樓上業主潑糞,再一次引發社會輿論對廣場舞擾民問題的關註。
  對於許多居住在城市裡的融資人來說,廣場舞已成為無法迴避的存在。每當夜幕降臨,城市裡幾乎每個廣場和小區空地上都有大批跳舞的人。
  對於跳舞者而言,廣場舞是一種有利身心健康的活動,而在旁人看來,高分貝的伴奏樂嚴重影響正常作息。在一些城市環保部門接到的投訴中,對“廣場舞”的噪聲投訴亦msata居高不下。
  租住在西安文藝路某小區的張林說,他們家的窗戶正對著廣場舞愛好者們的活動區域,每天早晨和傍晚,高亢而快節奏的音樂聲總讓他心情煩躁,“我是要上夜班的,現在總是休息不好,長期下去都快得神經衰弱了。”張林說,“我已經考慮房租到期就搬家。”
  舞友:樂在其中 也有苦衷
  相關統計顯示,目前全國廣場舞愛好者過億人,主體人群是40到65歲的中老年婦女。據瞭解,廣場舞類型豐富,包括健身操、腰鼓隊、扇子舞等等,因其一般在廣場上組織和進行而得名。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廣場舞主要有兩種組織形式,一種是社區和街道辦及各個單位組織的舞隊,這類舞隊比較正規,很多都有專門的經費和場地,並經常參加各類廣場舞大賽。還有一種就是小區居民自發組織的舞隊,組織比較鬆散,一般由少數會跳舞者帶頭,多數成員跟在後面學跳,跳舞者流動性較大。
  對於一些老年人來說,加入廣場舞隊除了健身,還是社會交往的重要途徑。家住西安北郊名都城小區的相玉琴,幾年前就加入了所在小區的廣場舞隊。她說,跳舞是中老年婦女為數不多的娛樂活動,大家每天都盼望著跳舞時間早點到,可以和姐妹們聊聊天、跳跳舞,說笑間既能鍛煉身體又心情愉悅,廣場舞已經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對於噪音問題,一些舞友也有苦衷。“跳舞要是聽不清音樂,動作難以投入,就起不到鍛煉的目的,而且跳舞的人里很多都是花甲老人,聽力不好,聲音太小根本聽不清。”相玉琴說。
  場地也是讓她們頭疼的問題之一。家住西安市南郊電子城的郭清告訴記者,小區的舞蹈隊也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因為沒有專門場地,哪裡有空地她們就在哪裡跳。
  在採訪中,一些舞友表示,跳舞時間還是需要控制的,一般21時左右部分舞友就會結束,儘量不打擾別人休息。但由於一些舞隊人數較多,意見不統一,往往到最後有些人意猶未盡,還有人覺得自己跳舞並未打擾別人,因此出現了22時以後仍有人跳舞的現象。
  專家:綜合治理 化解矛盾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目前我國有關噪聲治理的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防治法》《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等,其中對居民區內所能允許的最大噪音等級做了詳盡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也明確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但在實踐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往往將廣場舞等噪聲污染定義為民間糾紛,採取調解辦法,而對產生噪聲的廣場舞活動採取勸導和說服的方式。記者在西安採訪的一些小區物業部門也表示,他們對主要由業主組織的廣場舞只能採取勸說辦法,並沒有強制管理的權力。而且糾紛雙方都是業主,一方要鍛煉,一方要休息,兩邊都不敢得罪。
  對此陝西洪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洪認為,廣場舞噪聲擾民是個別人公共和法律意識淡薄的表現,對於這種行為相關職能部門應該進行實質性管理。如公安部門應將噪聲嚴重的廣場舞視為嚴重影響公共秩序的行為,對組織者調查取證並加以警告,警告無效後可採取更嚴厲的措施,這樣效果可能會比接警後到現場制止好一些。同時噪聲治理涉及的環保、城管、街道辦等部門都應採取更有效的管理措施,產生綜合性的治理效應。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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